8月18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将以不超过3960万元(人民币)收购安徽福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润堂大药房”)持有的门店资产组。据悉,本次收购涉及福润堂大药房的43家药品零售门店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待摊费用、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相关资质等)。
而在不久之前,国药一致控股子公司国大药房宣布拟对价18.60亿元摘牌辽宁成大方圆医药集团100%股权。据悉,成大方圆旗下的医药连锁门店数量超1500家,一旦摘牌成功,国大药房旗下连锁药房规模将超过7000家。
除了兼并收购以外,日前多地药店被查处的消息也不断传出。例如,8月17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布了《德清县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公告》。根据有关要求,德清县市场局于2020年1月至7月组织对县内36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连锁总部2家、零售连锁门店23家、零售单体药店11家)进行了飞行检查。飞行检查结果显示,36家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中有34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治,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立 案查处。
其中被要求限期整治34家企业主要涉及拆零销售记录不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不合理、个别外用药与内服药混放、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药品(如开塞露)未按说明书要求避光陈列、药柜缺少类别标签等问题。
实际上,“执业药师配备不合理”这一问题是很多中小型药店跨不过去的坎儿。按照药店分类管理要求,“一个药店至少配一个药师”,但目前全国零售药店近45万家,而在注册的药师仅42万,按照对执业药师在岗要求,执业药师的缺口约在60万左右。
同时根据《“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执业药师服务水平要显著提高,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虽然“远程审方”被视为补足执业药师缺口的一种策略,但并无法取代执业药师驻店,对患者进行药事服务。
另外,《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根据业内的预测,未来5-10年内,中国的药店至少先要死掉1/3。
不难看出,零售药店的日子已经越来越不好过,随着我国医药零售行业改革持续深入,以及行业监管趋严,不具备生存能力的单体药店将逐渐被淘汰,或被连锁药店合并、收购,未来“大鱼吃小鱼”的现象会继续,同时药品零售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逐渐走向连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