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前的准备 1、使用SC-508石油产品灰分试验器前应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书。 2、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508《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了解并熟悉标准所阐述的准备工作、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 3、按GB/T508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准备好试验用的各种试验器具、材料等。 4、检查加热炉、温度控制台、电热板的外壳,必须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 (二)使用方法 1、将已恒重的坩埚称准至0.01克,并以同样的准确度称入试样。所取试样的多少以所取试样能够足以生成20毫克的灰分为限,但多不超过100克。如试样较多,需两次燃烧试样,可用一个合适的试样容器称量,取初重量与末重量之差为所用试样。 2、用一张定量滤纸叠成两折,卷成圆锥状,用剪刀把距5~10毫米之顶端部分剪去,放入坩埚内。把卷成圆锥状的滤纸(引火芯)安稳地立插在坩埚内的油中,将大部分的油面盖住。 3、引火芯浸透试样后,点火燃烧,试样燃烧应进行到获得干性炭化残渣为止。燃烧时,火焰高度应维持在10厘米左右。 测定含水的试样时,将装有试样和引火芯的坩埚放在电热板上,缓慢加热,使其不溅出,让水慢慢蒸发,直到浸透试样的滤纸可以燃着为止。 对粘稠的或含蜡的试样,可一边燃烧一边在电炉上加热,使试样不致溅出,亦不从坩埚边溢出。 4、试样燃烧后,将盛有残渣的坩埚移入加热到775℃±25℃的高温炉中(应注意防止突然爆燃、冲出。可能时,可先把坩埚移入炉中,或于温度较低时移入炉中,然后再升至775℃±25℃,在此温度下保持1.5小时~2小时,直到残渣*成为灰烬。 5、从高温炉中取出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 3分钟,然后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称准至0.0001克。再移入高温炉中煅烧20分钟~30分钟。重复进行煅烧、冷却及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间的差数不大于0.0005克为止。 6、计算: 1 准备工作 1.1 将(1:4)注入所用的瓷坩埚(或瓷蒸发皿)内煮沸几分钟,用蒸馏水洗涤。烘干后放在高温炉中在775±25℃温度下煅烧至少10分钟,取出在空气中冷却3分钟,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注,进行称量,称准至0.0001克。 重复进行煅烧、冷却及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间的差数不大于0.0005克为止。 注:一个干燥器中放一对坩埚为宜。放一对50毫升的坩埚,一般冷却30~45分钟可达到室温;放一对100毫升的坩埚,一般冷却45分钟到1小时可达到室温。坩埚一以冷却就应进行称量,坩埚在干燥器内停留多长时间,则其后的所有称量都应当让其在干燥器内停留同样长的时间以后才进行。 1.2 取样前将瓶中试样(其量不得多于该瓶容积的3/4)剧烈摇动均匀,要确保所取试样有真正的代表性。对粘稠的或含蜡的试样需预先加热至50~60℃。再摇动均匀后进行取样。 2实验步骤 2.1 将已经恒重的坩埚称量准确至0.1g,并以同样的准确度称入试样。根据情况,一般可取25g试样装在50ml得坩埚内进行试验。所取试样量的多少依试样灰分含量的大小而定,以所取试样能足以生成20mg的灰分为限,但多不要超过100g。如果试样较多,一个坩埚盛不下时,需分两次燃烧试样,这时可用一个合适的试样容器,从其初的重量与后重量之差来求得试样用量。 2.2 用一张定量滤纸折叠成两折,卷成圆锥状,应剪刀把距端5~10毫米之顶端部分剪去,放入坩埚内。把卷成圆锥状得滤纸(引火芯)安稳地立插在坩埚内的油中,将大部分试样表面盖住。 2.3 测定含水的试样时,将装有试样合引火芯的坩埚放置加热炉上,缓慢加热,让水慢慢蒸发,直到浸透试样的滤纸可以点燃为止。 引火芯浸透试样后,点火燃烧。试样的燃烧应进行到获得干性炭化残渣时为止。燃烧时,火焰高度维持在10厘米左右。 对粘稠的或含蜡的试样,一边燃烧一边在电炉上加热。燃烧开始后,调整加热,使试样不至溅出,亦不从坩埚边缘溢出。 2.4 试样燃烧之后,将盛有残渣的坩埚移入加热到775±25℃的高温炉中(应注意防止突然爆炸、冲出。可能时,可把坩埚先移入炉中,或于温度较低时移入炉中,其后才升至775±25℃),在此温度下加热,直到残渣*成为灰烬(一般保持1.5~2.0小时)。 2.5 残渣成灰后,将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3分钟,然后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称准至0.001克。再移入高温炉中煅烧20~30分钟。重复进行煅烧、冷却及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间的差数不大于0.0005克为止。 式中:X –––– 试样的灰分(%); G1 –––– 灰分的重量(g); G –––– 试样的重量(g)。 注:详细测定方法可依照GB/T508《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