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型规格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耐压等级 | 杆颜色可选 | 操作杆头金属、绝缘可选 |
01 | 2节3米 | 10-35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02 | 2节4米 | 10-35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03 | 3节3米 | 10-35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04 | 3节4米 | 10-110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05 | 3节4.5米 | 10-220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06 | 3节5米 | 10-220kV | 红、黄、蓝、绿、紫、白、黑 | 上字型、T型、H型 |
绝缘操作杆技术指标
一、概述:
RL系列绝缘操作杆利用现代工艺制作,具有防潮,绝缘性能好,机械强度大使用轻便等优点。整体由操作头、绝缘杆、金属连接件、握手部分组成,用于短时间对带电体设备进行操作的绝缘工具,如接通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跌落式断路器等。
二、使用环境条件:1、海拔高度:≤1500m;2、环境温度:+55℃;
3、环境温度:—25℃
4、按气候条件可分为全天候式(防雨式)绝缘操作杆和非全天候式绝缘操作杆,非全天候式绝缘操作杆禁止在雨雪天气作业时使用。
二、一般要求:
1、有出厂铭牌(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制造年月)
2、有出厂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3、有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
4、有统一、清晰的出厂编号。
5、外表美观大方,无裂纹,无破损,无污渍(颜色可根据云南电网公司需求定制)
6、所有标志耐久、耐腐蚀。
7、所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质量与样品质量相符。
8、所有产品符合《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
9、验收按国标GB/T 1033.1-2008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034-2008 塑料 吸水性的测定
GB/T 1409-2006 测量电气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波长在内)下电容率和介质损耗因数的推荐方法
GB/T 2900.55-2002 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
GB 13398-2008 带电作业用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绝缘管和实心绝缘棒
GB/T 14286-2008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 976-200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标准执行。
10、能按合同要求按时送达地点。
三、技术要求:
1、产品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标准GB13398—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绝缘杆采用环氧树脂等合成材料制成,合成材料可用无机或人造纤维加强,其密度不应小于1.75g/cm3,吸水率不大于0.15%,50Hz介质损耗角正切不大于0.01,表面光滑,无气泡、皱纹或裂开,壁厚符合操作强度的要求,内外表面及端部进行防潮处理。
3、空心管端口处有堵头,杆与杆之间采用插销式或螺纹接口式联接,金属与节杆之间的固定销采用金属杆穿芯连接并牢固可靠。接地操作棒的每节上均应有电压等级及节号的标识(如500kV节,500kV第二节,…)节上还应标明耐受额定电压长度(如耐受额定电压长度:大于4.1米)。最小尺寸符合接地设备和导线的额定电压下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握手部分和工作部分交接处应有明显护环或标记,接地操作杆的尺寸、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4、全天候式操作杆配有防雨罩(绝缘子式硅橡胶环),以便在雨、雾、雪等潮湿天气可以正常操作。
5、操作金属头能满足各电压等级设备操作的强度和结构要求,可分为H型和T型拉闸杆头,根据不同环境还可分为绝缘拉闸头和金属拉闸头,一般长度不超过10cm以避免由于过长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拉闸头可按图纸式样加工制作。
6、绝缘操作杆各节杆之间的伸缩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节杆之间的配合间隙满足使用中移动和锁止要求。每套绝缘杆本体还应有性的明显标志(所有标识不影响产品特性)
:绝缘操作杆的名称规格、制造厂名、颜色标记、制造日期、带电作业双三角形符号。
7、用肉眼和手摸从外观进行检查。绝缘操作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裂、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玻璃纤维布与树脂间粘接完好不得开胶,固定连接部分应无松动、锈蚀和断裂等现象,杆段间连接牢固。握手的手持部分护套与绝缘杆连接紧密、无破损、不产生相对的滑动或转动。
8、绝缘操作杆颜色按云南电网公司要求制作(10kV绿色、35kV黄色、110kV红色、220kV蓝色、500kV白色),通过区分颜色来分辨绝缘杆电压等级及长度,方便操作人员使用。
表1:外径及配置要求
绝缘杆长度 | 1.8米 | 1.5米 | 1.2米 | 1.0米 | 0.5米 | 1.2米 | 1.0米 |
绝缘杆外径 | Φ32mm | Φ32mm | Φ32mm | Φ32mm | Φ32mm | Φ32mm | Φ32mm |
配置 | 不带防雨罩 | 含防雨罩 | |||||
表2:颜色要求
10kV | 绿色 |
35kV | 黄色 |
110kV | 红色 |
220kV | 蓝色 |
500kV | 白色 |
表3:绝缘操作杆长度的要求
电压等级(kV) | 最短有效绝缘长度(m) | 杆头长度(m) | 握手部分长度(m) |
10 | 0.70 | ≤0.10 | ≥0.60 |
35 | 0.90 | ≤0.10 | ≥0.60 |
110 | 1.30 | ≤0.10 | ≥0.70 |
220 | 2.10 | ≤0.10 | ≥0.90 |
500(DC) | 3.50 | ≤0.10 | ≥1.00 |
500 | 4.00 | ≤0.10 | ≥1.00 |
800(DC) | 6.90 | ≤0.10 | ≥1.00 |
图例1:
三、电气性能要求:
1.受潮前、后的电气特性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应进行300mm长试品的1min工频耐压试验,包括受潮前和受潮后的试验。试品在100kV工频电压下的泄漏电流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试品工频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允许值
标称外径(mm) | 试品电极间 距离(mm) | 1min工频 耐压试验 (kV) | 泄漏电流(µA) | ||
受潮前 | 受潮后 | ||||
不大于≯ | |||||
实心棒 | 30以下 | 300 | 100 | 10 | 30 |
30 | 15 | 35 | |||
管材 | 30及以下 | 10 | 30 | ||
32~70 | 15 | 40 | |||
注:试验中记录电流、以及电流与电压之间的相差角Ф、Φ>50°(管)或40°(棒)。 | |||||
2.湿态绝缘性能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应进行1200mm长试品的的淋雨试验。淋雨试验条件见GB 13398-2008中5.5.2 条的规定。对试品施加工频电压100kV(有效值),加压时间持续1h,应满足无滑闪、无火花或击穿,表面无可见漏电腐蚀痕迹,无可察觉的温升等要求。
3.工频耐压性能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应能耐受相隔300mm的两电极间1min工频电压试验。试品在100kV工频电压下应满足无滑闪、无火花或击穿,表面无可见漏电腐蚀痕迹,无可察觉的温升等要求。
(四)机械性能要求
1.抗弯特性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试品应满足附录中表D.1的Fd、f、Fr值。
2.抗扭特性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试品应满足附录中表D.2的Cd、αd 、Cr值。
3.径向挤压特性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试品应满足附录中表D.3的Fd、Fr值。
4.轴向挤压特性
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应满足表4所规定的λ-Ψ值。
表4 杆材轴向压力特性的λ-Ψ值
细长比λ | 40 | 60 | 80 | 100 | 120 |
压力折减系数Ψ | 0.98 | 0.59 | 0.33 | 0.20 | 0.143 |
注:λ=L/ r0;L——杆材长度,单位mm;r0——惯性半径,单位mm。 | |||||
5.制造绝缘操作杆的杆材试品在进行过4000次弯曲循环后,不借助放大装置而用目测检查时,试品应无任何损伤的痕迹,也不应有任何变形。在经过4000次弯曲循环试验后,这批试品应还能通过受潮前后的绝缘试验。
四、其它要求
1、绝缘杆用防潮的塑料袋或其它防潮材料包装,产品与产品之间应垫纸,整个包装应牢固,包装袋表面有明显的“防潮”、“防雨”、“严防碰撞”等字样。
2、包装箱有如下标志:制造厂名,绝缘杆的数量和重量,出厂试验的合格证;出厂日期。
五、使用说明与定期试验:
1、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接地操作杆必须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期限,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2、预防性试验前,应行外观检查,当发现绝缘杆有裂纹等明显缺陷时,不宜进行预防性试验,应及时送交修理或更换。
3、接地操作杆试验前应对绝缘杆的表面作清擦处理,然后按预防性试验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以杆体无发热、闪络及击穿现象为合格。
上一篇:移动式除尘器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全球工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全球工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全球工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全球工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